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章程》规定的入会程序及条件,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提请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同意浙江医院等8家单位成为协会会员单位,请按照《章程》规定履行会员义务、享受会员权益。
附件:通知原文pdf及新增会员名单
2021年第二批新会员入会通知.pdf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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