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9号)文件精神,省辐射防护协会决定取消在宁波举办的“Ⅲ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与考核工作,培训费予以退回,请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培训与考核,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 2022年4月29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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