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辐射防护工程专项设计能力评价指南》(2018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协会对宁波恒盾医用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电离辐射防护工程专项设计服务乙级能力进行了审查,并于11月23日组织专家审查组进行现场考核,通过了专家组实地踏勘工程业绩和考核评审,现按流程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2月4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本协会。
公示原文:关于辐射防护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公示.pdf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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