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更好地发挥团体标准对行业治理的支撑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及《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于2024年2月1日组织专家组审议并通过了《环境空气氚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等2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事宜,现予以公告。
通知及附件pdf:关于《环境空气氚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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