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条件,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提请第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杭州师范大学等33家单位成为会员。
通知PDF:关于同意杭州师范大学等33家单位入会申请的通知.pdf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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