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 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公告原文pdf:关于《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扫描识别码可进行考核报名或成绩报告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