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履行理事会职能,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章程》的有关要求,协会经研究决定在嘉兴召开第三届七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12月5日,13:00报到
13:30-17:00,第三届七次理事会
12月6日,9:00-11:00:嘉兴南湖党建学习。
会议地点: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培训楼三楼报告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994号)。
二、参会人员
全体副会长、理事单位及新入会会员单位负责人或代表;特邀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处室领导。
通知pdf:关于召开第三届七次理事会的通知.pdf
附件:参会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