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行为,推动和树立业内“浙江制造”的良好口碑与形象,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和辐射环境安全,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公开发布《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自律公约》。请各会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带头加强行业自律。
附件: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自律公约
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
2024年12月5日
原文及附件pdf:关于发布《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自律公约》制度的通知.pdf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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